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組織的一項職能。近年來,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樹立“消費者至上”理念,探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用委托方式讓基層消費者組織參與到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安徽省消保委共提起13起公益訴訟案件,其中10起已經判決。
圖:安徽阜陽中級人民法院就銷售假酒案公益訴訟開庭現場。 阜陽市消保委供圖
探索公益訴訟新方式
2021年3月18日,安徽省消保委訴陳某松等6人制售假酒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勝訴,所有訴求均得到法院支持。被告陳某松等6人被判處3倍懲罰性賠償共計335430元,并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這并非安徽省消保委提起的第一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早在2019年12月下旬,安徽省消保委就曾與省檢察院協作,在安徽省天長市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董某明等11人提起了該省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并于2020年11月勝訴。
與此前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不同,安徽省消保委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這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采用了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由淮南市消保委秘書長作為代理人全程參與訴訟過程。
據淮南市消保委秘書長黃華純介紹,在該案刑事訴訟審理過程中,2020年7月初,淮南市消保委收到安徽省壽縣人民檢察院發來的《關于對陳某松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函》,建議淮南市消保委就此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制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屬于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消費者組織可以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檢察機關可以支持起訴。如果消費者組織不提起訴訟,檢察機關也可以自行提起公益訴訟。黃華純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我們做了研究分析,認為檢察機關移交的案件卷宗材料完整,違法事實清楚,具備提起公益訴訟的事實條件。于是我們分別向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和安徽省消保委作了匯報。淮南市市場監管局領導支持訴訟,并委派該局法律顧問萬傳禹律師協助工作。”
但淮南市消保委要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面臨一個法律問題,那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只有中消協和省級消費者組織才有權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淮南市消保委作為地市級消費者組織,沒有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權利。為此,安徽省消保委秘書長吳瑞卿專門到淮南市參加案件研究會。經過研究,決定采取安徽省消保委作為訴訟主體、委托淮南市消保委秘書長作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開展訴訟工作,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發揮基層組織力量
對于安徽省消保委用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了贊賞。
201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期間,劉俊海作為相關研究人員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提供過咨詢意見,他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當時在確定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主體時,考慮到基層消費者組織力量比較薄弱,有的甚至沒有專職人員,如果將起訴主體確定為所有消費者組織,基層消費者組織可能沒有能力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且當時公益訴訟制度剛剛起步,需要積累經驗。所以,最終確定將訴訟主體限定為中消協和省級消費者組織,也是考慮他們有較強的訴訟能力,能發揮公益訴訟作用。”
劉俊海認為,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已有8年。8年里,中消協以及上海、廣東等消費者組織陸續提起過不同領域、不同訴求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積累了大量實踐經驗。他表示:“雖然訴訟主體是省級以上消費者組織,但省級以上消費者組織提起訴訟時也需要做很多事務性工作,比如收集相關證據、固定證據,在這方面,基層消協組織可以提供協助。”
吳瑞卿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公益訴訟的主體必須是省級及以上消費者組織,但并沒有說市縣級消費者組織不能參與該項工作。經過研究,采用省級消費者組織委托地市級消費者組織負責人作為委托訴訟代理人,起訴主體依然是安徽省消保委,淮南市消保委接受委托做一些具體事務性工作。在訴訟前,安徽省消保委還為相關人員出具了委托函。因此,這種做法應該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安徽省消保委出具授權書,授權我和萬傳禹律師作為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為參與庭審、調解、代收法律文書等。”黃華純說,淮南市消保委積極與檢察機關協作,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關于支持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起公益訴訟的函》,壽縣人民檢察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吳瑞卿說,淮南市陳某松等6人制售假酒的公益訴訟案,為安徽省內首次市級消保委負責人接受安徽省消保委委托、代理原告的公益訴訟案件,意義重大。通過這種方式,有利于公益訴訟的靈活開展;此外,聯動地市消保委參與公益訴訟工作,可以充分發揮地方消費者組織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創新模式意義深遠
淮安市消保委負責人接受安徽省消保委委托、代理公益訴訟案件勝訴,產生了廣泛反響,安徽省消保委也將其作為成功經驗進行推廣,更多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仿照其模式,通過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由地市級消費者組織推薦工作人員擔任委托訴訟代理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2021年底,安徽省消保委委托阜陽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就阜南縣某連鎖超市銷售假酒案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要求其支付銷售假酒價款的3倍賠償金3.18萬元,并對其違法行為在阜陽市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近期,安徽省消保委還對安慶市望江縣一起假冒白酒注冊商標案提起公益訴訟,同樣委托安慶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作為原告的代理人,參與到公益訴訟工作中。
劉俊海指出,通過這種方式開展公益訴訟有很多好處,最重要的就是充分發揮了基層消費者組織的力量,讓他們有機會參與到公益訴訟中來。很多公益訴訟的審理法院在地級市,中消協或省級消費者組織如果在當地起訴,需要在當地收集、固定證據,還要出庭,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當地消費者組織在這些方面其實更有優勢。通過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可以讓省級以上消費者組織和地市消費者組織各自發揮優勢,更好地應對訴訟。此外,以后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主體是有可能進一步擴展的,基層消費者組織也可能獲得訴訟主體資格。現在,通過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讓地市級消費者組織參與公益訴訟,也是為以后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主體的擴展提供實踐經驗。“希望通過委托訴訟代理人方式開展公益訴訟時要深思熟慮、穩扎穩打,務求每一次訴訟都能獲勝。”劉俊海說,“這樣才能有效發揮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真正的效果。”
“這是消費維權領域的積極探索,發揮了消費者組織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職責,有力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吳瑞卿表示,安徽省消保委高度重視公益訴訟工作,下一步將繼續履行職責,聯動地市級消保委積極參與到公益訴訟工作中來,通過公益訴訟這一“利劍”,震懾不法分子,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共促消費公平。(陶維 本報記者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