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近日,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貴州省嚴厲打擊“洗洞”“洗坡”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開展打擊“洗洞”“洗坡”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指出,要按照“摸清底數、壓實責任、嚴厲打擊、標本兼治”的要求,全面查清金礦礦山廢棄礦井、廢棄采場情況,集中打擊“洗洞”“洗坡”盜采金礦行為,查處違法生產運輸倒賣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鈉和“洗洞”“洗坡”造成的環境污染等違法違規行為,懲治違法收購和銷售金礦礦產品行為,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方案》明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集中排查、集中打擊整治、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三項內容;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動員部署、全面排查;全面檢查、集中整治;總結經驗、鞏固提升三個階段進行。
《方案》要求,縣級政府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定期研究、重點排查、重點整治問題線索,形成打防結合、聯合查處、聯合整治的工作制度,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對盜采點,發現一起、打擊一起,發現一處、毀閉一處,并立案調查,涉嫌刑事犯罪的,必須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政策性關閉、保護地內退出金礦的廢棄礦井、采場、堆場,由關閉、退出時確定的治理責任主體予以封堵和隔離,未明確治理責任主體的,由屬地人民政府明確后由治理責任主體予以封堵、隔離和治理;對采礦權人正常關閉的廢棄礦井、廢棄采場和廢棄堆場,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礦業權人予以封堵和隔離。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社會積極舉報。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格礦山關閉管理,壓實礦山企業安全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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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洞”是利用氰化納(一種劇毒化學藥劑)提取金礦產品的一種方法,技術門檻低,造成的環境污染嚴重。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張秀云
編輯 余昌旭
二審 楊靜
三審 李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