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市應急管理局今天聯合印發了《北京市應急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增設應急專業職稱,涵蓋安全工程、應急工程和消防工程3個證書專業。
本次增設應急專業職稱是北京市構建應急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持續進步通道的重要舉措,將應急專業職稱納入工程技術系列,設置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4個層級,將滿足各梯次應急專業人才的職業發展需要。北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機構中從事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消防救援等應急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據悉,綜合考慮應急行業特點,應急專業職稱設置安全工程、應急工程、消防工程3個證書專業,分別頒發相應專業名字的證書。在評價標準方面,應急專業職稱評價將申報人分為研究設計人員和應用實踐人員兩類,除申報職稱所需的學歷、經歷等基本條件外,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分別制定兩類人員的業績條件。對研究設計人員,重點評價在技術研發、技術標準制定、學術科研方面的能力和業績,以及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應用實踐人員,重點評價在解決本專業領域技術難題、技術改革、技術應用、設備調試運維等方面的能力和業績。
同時,北京市還為業績突出的應急專業人才制定了破格申報條件,包括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項、主持編寫國家標準等;獲得“全國應急管理系統一級英雄模范”或“全國應急管理系統二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承擔重特大地震、地質、水旱、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和重特大火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救災等有關重大任務,成績特別突出且個人受到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均可破格申報應急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記者賴志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