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列入《貴州省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內并通過省新聞出版局技術標準審核的教輔材料零售價格,共涉及56家出版單位的1607本高中教輔材料,涵蓋教科書同步練習類、寒暑假作業類、考試輔導類和學習輔助類等四類出版物。此次定價是省發展改革委為配合我省2021年首次實施的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工作而開展的。
教輔材料價格關系廣大學生切身利益。加強價格監管是教育、價格、新聞出版等多部門對教輔材料編寫、出版、印制、發行、評議、定價、代購等環節實行閉環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我省積極治理教輔材料市場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教輔材料“過多”“過濫”,以及因高定價、高折扣導致的“過貴”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規范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市場價格行為,指導出版單位合理定價,切實降低教輔材料價格,減輕學生經濟負擔,促進教輔材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廣出發〔2015〕45號)等有關規定,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核定列入評議公告目錄內的教輔材料價格。此次公布價格為最高零售指導價,出版單位可在不超過最高指導價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零售價格,明確發行費用標準不得高于35%,大幅度壓縮其不合理折扣空間。強調教輔材料由學生選擇自愿購買,學校應提供無償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按照此次擬定的指導價水平,大部分教輔材料價格較出版單位之前的自主定價降低約30%,部分品種降幅接近50%。同時,通過加強對列入評議公告目錄內的教輔材料價格監管,也將推動目錄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教輔材料價格合理降低。我省因教輔材料價格“過貴”問題造成的學生和家長經濟負擔有望明顯減輕。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加強與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常態化履行好價格監管職責,共同做好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市場的規范管理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眾對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滿意度。
(資料圖)
通知原文如下: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貴州省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內教輔材料價格的通知
黔發改價格〔2022〕510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局),各有關出版、發行單位: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廣出發〔2015〕45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黔發改價格〔2017〕809號)等文件規定,我委核定了列入《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貴州省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的通知》(黔教函〔2022〕64號,以下稱《評議公告目錄》)、并經省新聞出版局技術標準審核通過的教輔材料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貴州省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內教輔材料最高零售指導價詳見附件。各出版單位要認真遵守國家和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政策,在不高于最高零售指導價的范圍內合理制定價格,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定價,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出版單位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免費提供教輔材料。
二、承擔列入《評議公告目錄》教輔材料發行的單位,應具備中小學教材發行資質,發行費用標準不得高于35%。
三、學生自愿購買《評議公告目錄》內的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在教輔材料編寫、出版、發行等環節,以拿取折扣、索要贊助等方式,違規收取費用。
四、為做好我省教輔材料價格常態化監管,請各有關出版單位自2022年秋季學期起,于各學期結束前將本單位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銷售情況(含教輔材料名稱、年級和冊次、征訂數量、實際零售價格、向發行單位支付的發行費用標準、實際銷售碼洋等)如實向我委報送,發行單位配合做好上述信息的復核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評議公告目錄》失效前。在此期間,各出版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列入《評議公告目錄》教輔材料的印刷規格、用紙克重、印張數和色數等。因故確需變更的,應在報請貴州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審定同意后,另行報我委重新制定價格。未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價格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點擊查閱附件:貴州省普通高中教輔材料評議公告目錄內教輔材料最高零售價格表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30日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王淑宜
編輯 彭楊
二審 劉力維
三審 李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