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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前期在項目的‘工程規劃許可證’業務申報時就提供過‘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材料,可共用材料綁定在了該項目上,之后的審批流程不需多次提交,方便多了。”8月22日,在福泉市工程審批窗口,貴州蘭鑫石墨機電廠房項目申報人員張先生說。
據悉,為進行申報材料再壓縮,今年6月黔南州工改辦印發了《關于統一黔南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建設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的通知》,企業在辦理工程審批相關業務時,“法人信息材料、委托辦理材料”等可共用材料均實現“一次提供,重復使用”。
如今,黔南州已實現項目前期可共用材料經綁定后,后期只要綁定的項目有辦件申請,相關的“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信息、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將會出現在部門審批端“共用材料庫”里,供審批部門查閱調用,不需反復提交,在提高審批材料規范性的同時極大減輕企業辦事負擔,提高了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有利于加快項目落地創收,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露
編輯 方亞麗
二審 張恒新
三審 孫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