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間(即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省級定價的貴陽市城區及與其共用同一配氣管網區域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不做調整,即第一、二、三階梯價格分別為2.61元/立方米、3.06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
(相關資料圖)
通知明確,市縣定價且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參照省級定價區域認真做好當地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新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應結合氣源來源和采購成本變動情況及時理順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有效釋放降價紅利。其他尚未接入長輸管道以LNG為氣源的區域,因采暖季LNG價格上漲增加的采購成本可留存至后續聯動周期適時疏導。
通知提出,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然氣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天然氣購銷合同尤其是民生用氣合同履約監管,對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于涉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通知原文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
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
黔發改價格〔2022〕788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局),貴州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銷售貴州分公司、中國石化天然氣分公司云貴天然氣銷售中心: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間(即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省級定價的貴陽市城區及與其共用同一配氣管網區域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不做調整,即第一、二、三階梯價格分別為2.61元/立方米、3.06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
二、市縣定價且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參照省級定價區域認真做好當地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新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應結合氣源來源和采購成本變動情況及時理順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有效釋放降價紅利。其他尚未接入長輸管道以LNG為氣源的區域,因采暖季LNG價格上漲增加的采購成本可留存至后續聯動周期適時疏導。
三、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氣企業與各燃氣企業要切實履行民生用氣保供穩價責任,堅持天然氣購銷合同的基礎保供作用不動搖,全面嚴格履約,共同維護好全省供用氣秩序。為精準掌握氣源采購成本變動情況和持續加強天然氣價格監管,2022-2023年度(重點是采暖季期間)雙方履約情況和2023-2024年度合同簽訂情況,請按規定及時報我委。
四、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然氣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天然氣購銷合同尤其是民生用氣合同履約監管,對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于涉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17日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王淑宜
編輯 張秀云
二審 馮倩
三審 顧海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