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對房地產企業釋放友好信號,將率先放松對預售資金的監管限制,并將協調金融機構給予重點企業開發貸展期、降息的利好措施。
24日,成都市住建局公開《關于精準應對疫情沖擊全力實現年度目標的通知》,推出12條措施以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其中涉及房地產的部分一共有4條措施。
據悉,成都將放松對樓盤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限制。房地產企業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的,可使用外地銀行保函替代相應下浮的監管額度。在項目主體結構工程完成四分之三以及主體結構封頂兩個節點,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支取比例上限分別提高5%;項目并聯竣工驗收備案后,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支取比例可達到95%。
成都還提出要規范資金支取審核流程,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除此以外,成都還提出要提高房地產審批效率,實行價格指導、預售許可、開盤銷售等全流程限時辦結,將總體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以上。
另外,成都將全面梳理年內可達到預售條件的房地產項目,建立清單逐一進行服務指導,對規定范圍內能提前上市的項目予以信用激勵,鼓勵項目加快上市銷售。
在備受關注的信貸方面,成都將協調金融機構增加房地產信貸投放額度,加快發放速度,給予重點企業開發貸款展期、降息。
今年11月以來,各地方政府都在收緊預售資金監管,密集出臺新政。由于我國房地產住宅開發項目大部分仍實行預售制,為防止開發商擅自挪用資金致樓盤爛尾,便誕生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即政府部門會同銀行實施第三方監管,期房的購房款必須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按照項目完成節點,房企支取相應比例資金。
隨著今年房地產開發項目停工現象多點開花,地方政府“保交付”壓力較大,預售資金監管趨嚴,對部分房企現金流產生極大影響。
近期,天津、重慶、北京、山東青島、河北石家莊、江蘇南通、河南漯河、福建漳州和廈門等城市,都出臺了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的細則。
今年11月3日,成都曾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出現重大經營性風險的預售商品房項目要納入重點監管。但是,如果樓盤因故資金未達到監管額度,且工程形象進度及賬戶余額不滿足要求的,若工程已接近停工狀態,急需資金用于工程建設,開發商可提出預售款例外支取申請。
“成都的新政策通過提升資金效率、加快審批速度,能夠幫助緩解房企壓力,避免房企暴雷到項目爛尾的惡性循環。”一名TOP20房企西南區域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