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關于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工作部署,區發改委認真加強和規范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探索制定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目錄。
一是建立完善評價體系。強化注冊登記信息、信用承諾信息、合同履約信息、行業信用評價信息、“雙公示”信息的歸集工作,依法依規利用行業信用評價結果,對市場主體開展多角度“信用畫像”,并根據守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列入“黑名單”等情形,落實市場主體信用風險的動態監管。
二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明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權限、規則、依據、方式和權益保護等內容,努力做到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監管效能最優化。對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信用狀況一般的市場主體,執行常規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存在失信行為、風險高的市場主體,增加抽查比例和監管頻次。如,在食品生產領域,D級企業將被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大幅提高抽取比例,增加檢查頻次,倒逼企業主動改善信用狀況。
三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政府監管與服務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發揮信用賦能作用,引導企業誠信經營,構建“信用+監管+審批”新格局。如,在衛生健康領域,對信用狀況較好的監管對象,可優先給予“承諾制”“容缺制”“上門式”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可壓縮75%。對在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領域抽查不合格、有較多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做到放活不放任。對已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