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關于加強分類指導推動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非正常經營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依法依規促進市場出清。對不具備經營保險中介業務條件、不能依法依規落實監管要求、無法正常經營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穩妥推動實施多種形式的市場化退出,保障轄內保險專業中介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引導主動退出。對于存在股東糾紛、公司治理不規范、內控管理缺失、系統建設滯后、機構和人員管控失序等問題和風險突出的機構,支持以股權轉讓等方式引入具備技術特長、資源優勢和合規意識的股東,推動機構轉型發展。督促保險專業中介法人機構加強分支機構管理,主動撤銷無場所、無人員、無業務等無法正常經營的分支機構,符合要求的可依法依規新設。貫徹證照分離改革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探索建立主動歇業制度。
加強監管查處。加強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經營條件的常態化監督,督促機構持續具備有關經營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不得經營保險中介業務。持續深入整頓規范保險中介市場秩序,對嚴重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罰,直至吊銷保險中介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