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臨桂區人民法院、臨桂區人民檢察院、臨桂區司法局,聯合下發臨桂區關于敦促滯留緬北人員回國及懲戒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現規定期限已過,針對以下九名拒不回國的滯留緬北人員,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依法將其戶口注銷。
2021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臨桂區人民法院、臨桂區人民檢察院、臨桂區司法局,聯合下發臨桂區關于敦促滯留緬北人員回國及懲戒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現規定期限已過,針對以下九名拒不回國的滯留緬北人員,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依法將其戶口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