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七星區人民政府對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3日,如有異議,請向項目指揮部反映。地址:桂林市繞城高速堯山出口正對面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指揮部,聯系人:曾剛,電話:13507731215。
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城中村改造項目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推進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委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打造桂林國際旅游勝地,提升桂林城市品位,提高村民生活質量,現根據房屋征收的政策法規,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辦法??
(一)提供安置房方式
1、安置對象:在項目征地范圍內的被拆遷戶。
2、安置地點:桂林市七星區繞城高速堯山處西側。
3、公寓房安置,安置房屋由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建設。
4、安置標準
①有本村戶籍、享受村民待遇的,按人均75㎡的建筑面積住房進行安置,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獎勵10㎡的商業用房面積份額(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按份額分配收益)和每戶一個地下室車位。??????????????????????????????
②不享受村民待遇,但有有證房屋的被拆遷戶,有證房屋的建筑面積按1:1進行置換,不享受商業用房面積份額和地下車位。
5、選房辦法
選房以先簽先選為原則,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拆遷協議》的,取消選房資格,由指揮部按政策進行安置。
6、產權調換標準
①有證房屋產權面積按1:1比例進行產權置換。當有證房屋面積小于安置房指標面積的,差額面積按建設成本價購買;當有證房屋面積大于安置房指標面積的,按1:1比例進行產權置換后,差額面積只能選擇貨幣補償或公寓樓補足。差額面積小于公寓房最小戶型建筑面積50%的進行貨幣補償,差額面積大于公寓房最小戶型建筑面積50%的可選擇接近面積的公寓房進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后,超出面積在10%及以內的按建設成本價購買,超出在10%以上的按市場價格6000元/m2購買。
②無證房屋的村民,以建設成本價購買公寓房指標面積,如公寓房安置面積超過安置指標10%及以內的,按建設成本價購買,如公寓房安置面積超過安置指標最小戶型面積10%以上的部分,按市場價格6000元/m2購買。
7、公寓安置房屋建設成本價格
公寓安置房屋均為清水房,建設成本價格均暫定為2000元/㎡(建筑面積),以結算為準,結算價格大于2000元/㎡的,按2000元/㎡計算,結算價格小于2000元/㎡的,按實際計算。
8、自愿放棄安置指標面積的補助標準
公寓房安置方式,自愿放棄安置或部分放棄安置指標面積的,給予2000元/㎡的補助。放棄安置指標的按88㎡/人(含安置面積和獎勵商業用房面積份額、地下車位)計算。
(二)貨幣補償方式
1、有證房屋的村民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在評估價值基礎上,一是給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貨幣補助;二是在規定時間15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5%的搬遷獎勵,在規定時間16-30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搬遷獎勵,在規定時間31-45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5%的搬遷獎勵,超過規定時間45日沒有簽訂協議的,不給予搬遷獎勵。
2、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等于安置面積而選擇貨幣補償的村民不享受放棄指標的補助。
(三)自行落實宅基地建房方式
1、對象:有本村戶籍、享受村民待遇、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安置的村民。
2、地點:符合村莊規劃的建設用地。
3、標準:農房審批標準。
4、按農房建設要求、自行建設。
5、被征收房屋補償標準:有證房屋,在評估價值基礎上,在規定時間15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5%的搬遷獎勵,在規定時間16-30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搬遷獎勵,在規定時間31-45日內簽訂協議并主動完成搬遷的給予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5%的搬遷獎勵,超過規定時間45日沒有簽訂協議的,不給予搬遷獎勵。
三、無證住房自拆費標準
(一)自拆遷費標準:磚瓦房(蓋水泥瓦)500—700元/㎡,磚瓦房(蓋小瓦)600—850元/㎡,磚混房750—1000/㎡,具體補償價格視房屋的新舊、裝修情況而定。
(二)簽約獎勵: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的,給予200元/㎡的獎勵,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被強制拆除的,沒有任何獎勵。
四、房屋裝修、搬家、臨時安置(過渡)等補償補助標準
(一)有證房屋裝修補償標準:普通裝修300元/㎡,精裝修400元/㎡,豪華裝修500元/㎡。在規定時間內簽約的給予有證建筑面積裝修100元/㎡獎勵;在規定時間內交房的給予有證建筑面積裝修100元/㎡獎勵,不按時簽訂協議和搬遷的,不予獎勵。無證房屋沒有裝修補償。
(二)搬家補助費:產權調換的給予兩次搬家補助費,貨幣補償的給予一次搬家補助費。每次搬家補助費按10元/㎡(產權面積)計算,每次搬家費總計不足700元的或無證房屋戶,統一按700元給付。
(三)臨時安置費(過渡費):
1.公寓房安置的過渡期為24個月,貨幣補償的過渡期為3個月,安排宅基地建房的過渡期為12個月。選擇自行過渡安置,臨時安置費按產權面積每月12元/㎡計算。
2.每戶每月不足800元的或無證房屋戶,統一按800元給付。公寓房逾期交房的臨時安置費按150%支付。
3.選擇由指揮部安排臨時過渡安置的,不予支付臨時安置費。
4.安置房屋交付使用后,停付臨時安置費。
(四)附著物補償標準及被征收房屋內的空調和獨立的水、電表等遷移按我區現行標準實施。
五、補償、安置相關問題說明
(一)安置人數以公布《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實施之日為準,即2021年??月??日。
(二)安置人數和安置面積的確定辦法:在征地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戶,如在征地拆遷范圍外有有證房屋的,確定安置人數是按安置標準(人均占地20㎡)扣除征地拆遷范圍外有證房屋的人數。如一戶多宅戶的戶籍人口為7人,在征地拆遷范圍外有占地60㎡的有證房屋,安置人口確定時要扣除3人(60㎡÷20㎡=3人),即安置人口為4人,安置面積為300㎡(75㎡×4人)。抵扣征地拆遷范圍外的有證房屋,經批準后可以在原址原面積按規定改建。
(三)村民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將拆遷房屋鑰匙交到指揮部后開始支付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公寓房安置方式的,房屋裝修補償費、其它補償(自拆)費要與購房款抵扣,抵扣后,如有多余的款額,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2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拆遷戶;如果不足抵扣的,則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30日內全部付清,未付清的,不予交房并停發過渡費。
(四)項目征地范圍內的被征收房屋村民在提供安置房、貨幣補償和自行落實宅基地建房三種安置方式中,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安置方式,且在今后不再享受農村住房建設政策。
(五)未盡事宜由桂林市七星區新建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指揮部解釋。
資料來源:七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