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商鋪后遲遲未能備案 到部門查詢發現賣主非房主 賣主另有一番說法
是否交了尾款 到底誰在說謊
張先生通過中介在防城港購買一套房,先交了24萬元,結果遲遲未能交房。中介稱有一套價值59萬元的商鋪可以賣給他,原先交的24萬元可抵作商鋪款,他信以為真,然而等他交完尾款后卻一直備不了案,后經查詢發現該商鋪早在2016年就已備案至他人名下。他要求中介退錢,中介又稱他后面付的錢與商鋪款無關,須交完尾款才能備案。
買方 花59萬元買商鋪 遲遲未能備案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廣州人,今年66歲,退休后他和老伴到防城港定居。2017年9月,他通過房產中介李先生購買了榮幸亞太寫字樓的一套房,總價約40萬元,他先交了24萬元,結果遲遲未交房。2019年5月,李先生回復稱,因樓市漲價,開發商不賣了。張先生多次要求退房款遭拒。
2020年5月10日,李先生又稱自己在天寓商務廣場有一套約59平方米的商鋪,售價59萬元,張先生原交的24萬元可抵作商鋪款,15日內可辦好過戶備案。在這之前,張先生已向李先生購買一套商鋪,備案很順利,因此他信以為真,便以刷信用卡、轉賬、現金等多種方式又交了約35萬元。當天,兩人簽了6份購房合同。后來,合同被拿去備案,張先生一直未能拿回。
張先生給記者提供了兩張收據,一張是16.75萬元,另一張是42.31萬元。他說,交完款后,他拿到鑰匙開始裝修,誰知裝到一半時被物管人員叫停,對方稱商鋪不在李先生名下。張先生找到李先生,李先生堅稱就在自己名下,并稱如果物管不讓裝修,造成的租金損失由他每月補償2500元。從2020年6月到2021年9月,李先生給張先生共支付了17個月的租金,共計4.25萬元。
張先生說,由于備案一直沒辦理,去年8月,他要求退房退款,李先生稱手頭沒錢,給他簽了一份承諾書,保證2021年11月30日前退款,然而至今未退。去年底,張先生通過開發商及房產部門查詢得知,該商鋪早在2016年就已備案在一對范姓父子名下。
4月7日下午,記者看到,該商鋪大門緊鎖。張先生稱,他裝修已花2萬元。
賣方 商鋪款未交完 無法進行備案
4月8日上午,李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是天寓商務廣場的銷售總代理,張先生所購商鋪產權仍屬開發商,張先生未交完尾款,所以無法幫他備案,“這套商鋪和張先生之前所購的那套性質一樣,如果他交完錢,即可辦理過戶備案”。
李先生說,除了之前的24萬元,他只收到張先生的14萬多元,并且這筆錢是張先生購買該小區另一套復式樓的家具款,與商鋪無關。至于張先生刷了8筆信用卡的20萬元,他未收到,也不知情。其實,張先生也做了多年房產中介,當時這套商鋪張先生計劃先不過戶,由其來銷售這套商鋪,想賺一筆差價,包括當時簽下承諾書,也是為了配合張先生進行銷售。后來商鋪沒賣出去,如今張先生卻要求退錢。
至于那兩張收據,李先生稱,當時張先生拿著復式樓家具款及24萬元房款,到他公司找財務開了兩張商鋪總價的收據,他得知后向張先生討回,但被拒絕,對方意見是以后交完款就不用再開了,“彼此之間也算有合作,我當時沒重視此事”。
對于李先生的說法,張先生堅稱尾款已交完,信用卡也是交給李先生去刷的,如今為了償還信用卡的錢,他已通過貸款方式進行還債。他認為李先生已構成合同詐騙并報警,警方經調查后認為是經濟糾紛。目前,張先生已向上級公安機關以及檢察院申請復議。“如果警方仍不立案,我將通過民事訴訟維權。”張先生說。
據《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