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首席記者 劉楒睿 余淵
因在朋友圈發言,羨慕人家工資按時發放,河南省商丘市睢縣的張女士被公司辭退。
4月22日,睢縣人社局表示,目前已對此事立案調查,并下發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
張女士展示的通報
4月21日,張女士發布網貼稱,自己被“康寧醫養中心”辭退,原因是其在朋友圈亂發消息。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20日上午9時許,張女士發布了一條朋友圈:“我真羨慕人家按時發工資。”
張女士稱,自己發布朋友圈后,當天下午便被公司開除,同事因評論了這條朋友圈也被開除。
張女士發布的朋友圈
張女士展示的通報顯示,因醫務人員張某、某某私自在朋友圈亂發,對公司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工資結清,予以開除本公司。底部公司署名為康寧醫養中心。
4月22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涉事的康寧醫養中心采訪,一名接聽電話的女子聲稱,她已經離職多年,不了解具體情況。
此前,該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醫養中心曾拖欠一個月工資未發,領導刷到當事女子的朋友圈,認為員工沒有集體意識和凝聚力,“拖欠工資屬于正常現象,作為一個員工,不為工作想,領導肯定不用你。”
4月22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上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立案調查。
“昨天下午4時,我們已經對公司下發了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工作人員稱,張女士在被辭退后便來到了人社局反映相關情況,目前相關案件處于勞動保障監察階段。
公開報道顯示,康寧醫養中心總建筑面積2.8萬平方米,投資2.5億元,是由睢縣中醫院出資興建的集醫療、養生、養老、康復、保健、休閑娛樂等為一體的民生項目。
天眼查信息顯示,其背后的睢縣康寧醫養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在歷史股東信息一欄中,睢縣中醫院于2021年6月退股。
康寧醫養中心曾被曝拖欠房租。
2020年8月,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板稱,睢縣中醫院康寧醫養中心拖欠了業主整年的房租,長達8個月之久。
對此,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回復稱,根據國家消防規定,用作醫養結合項目的樓層不能超過10層。中醫院康寧醫養中心為29層,不符合要求,不能通過消防驗收。又加上裝修時投入大量資金,目前運轉困難,拖欠房租的問題已經移交睢縣人民法院,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結果。
極目新聞記者獲取的一份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2月4日,原告與被告睢縣中醫院康寧醫養中心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
原告將其所有的位于睢縣某地房屋有償出租給被告康寧公司。合同約定房屋租賃期限為拾貳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26314元,合同簽訂日一年后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年份類推,違約方應支付本合同總房租20%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后,被告康寧公司履行了第一年、第二年的租金,未支付第三年租金即2019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間的租金,引起本案訴訟。
一審判決,被告睢縣中醫院康寧醫養中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租金26314元及違約金5262.8元。二審判決,駁回睢縣中醫院康寧醫養中心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企業違法而不自知還談何凝聚力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朋友圈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并不是完全公開的公共空間,在朋友圈發牢騷,吐吐槽,現在都是很常見的事,而且,吐槽的這位網友既沒有點公司名字,也沒有過激言論,只是略顯無奈地調侃一下,這樣都能被領導精準捕捉,并迅速開除,是不是也太玻璃心了。
如數按時發放工資是用人單位需要遵守的法律義務。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當然,疫情期間,也有不少公司面臨經營和周轉上的困難,有時候確實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在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延期,但延期支付的時間也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所以說,該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本身已涉嫌違法,員工只是在朋友圈吐槽一下,表達方式已經是相當的溫和,這樣就直接開除,用當下流行的一句話來說,實屬“無能狂怒”。
的確,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之地,誹謗侮辱性的言論,當然不能講,公司要求員工規范發言,對外維護企業形象,也可以理解。
但如果用人單位都不在乎自己的員工這個月怎么生活,房貸怎么還,日子怎么過,卻對員工一句平常的牢騷抱怨如此敏感,立刻就想著捂嘴開除,又有什么臉面要求員工對企業忠心耿耿,盲目維護呢?
勞資雙方不是平等的契約關系嗎?這種高高在上,生殺予奪的底氣究竟從何而來?
必須強調的是,這種憑借領導一時情緒,就隨意開除員工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
企業只有在證明員工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條件,違反勞動法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或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才能不經提前通知解雇員工。
其余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情形,須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才能辭退員工。
像上述企業這種“上頭式”辭退,看上去很霸總,其實屬于違法辭退,勞動者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可見,做出這一決定的領導,不僅格局不大,而且法律知識也學得不到位啊!公司被立案調查,也是自食其果。
最可笑的是,該公司開除員工的理由,是認為拖欠工資是公司正常現象,兩人亂發朋友圈,沒有集體意識和凝聚力,不能為工作著想。
試問,一個連拖欠工資都覺得正常的公司,真的有一丁點為員工考慮過嗎?把員工當成被壓榨的工具,還談什么集體意識?談什么凝聚力?想要員工一心為工作著想,至少也要讓員工感受到,公司有一點為自己著想吧。支持和信任,都是相互的。
比起員工的朋友圈,管理者的言行更鮮明地代表了企業的形象,也更直接關乎企業的發展,兩名對正常發工資表達羨慕的員工,只是輕輕揭開了公司不規范的一面,如果公司能及時解決問題,加強溝通,本不是什么大事。
但是,一天到晚監視員工朋友圈,動輒盛氣凌人揮舞大棒,違法而不自知的領導,才是真正地對公司造成了惡劣影響,讓所謂的凝聚力蕩然無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