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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在中山中路與五美路交叉口,一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男子被象山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攔下。看到民警,男子很快意識到自己未佩戴頭盔。
隨后,民警給男子提供了三種交通安全教育方法:與民警一同執勤,勸導三位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人員;抄寫交規,并簽署《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承諾書》;掃碼登記信息,觀看三分鐘宣傳視頻。
最終,該男子在象山區象山街道五美社區的文明交通勸導志愿者引導下,選擇觀看宣傳視頻,并承諾“以后一定不會再犯”。
近年來,隨著創城工作常態化開展,民警與志愿者共同在路口對市民進行文明交通勸導的行為十分“走心”,市民接受程度也高。
象山交警大隊宣傳員劉松華告訴記者,通過采用一系列柔性勸導方式,效果較好。除了社區志愿者,來自周邊小學的學生志愿者,也經常參與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
“不要想著戴(頭盔)給我們看,要為自己的安全著想。”這也成了民警們勸導時的口頭禪。生命至上,從“頭”做起。通過常態化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讓佩戴頭盔駕成為一種出行習慣,在共同營造文明、和諧、安全的交通出行環境同時,也為建設“文明桂林”和世界級旅游城市增光添彩。
來源丨桂林日報(記者李思靜 通訊員李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