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
“順豐寄丟11000元手機僅賠1000元”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相關資料圖)
據媒體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其通過順豐寄了一部價值11000元的全新蘋果手機,但順豐告知她手機被寄丟。由于夏女士在寄件時僅選擇了“兩元保價”服務,順豐方面回復僅能賠1000元。
夏女士稱,自己在小程序下單時并未注意到保價金額,因此對順豐的賠償金額表示不滿意。
順豐回應稱,事情還在處理,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順豐方面表示可以賠償2500元,但夏女士對此不能接受。
為此,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撥打了順豐的官方客服電話求證此事,順豐的客服人員稱并不清楚,隨后便掛斷了電話。
郵寄物品丟失后僅給消費者小額賠付或不賠付的快遞公司不在少數。據黑貓投訴平臺信息,多位消費者反映,在向快遞公司反映郵寄物品被寄丟后,一些快遞公司選擇冷處理的方式解決此類問題。
“消費者是否選擇保價并且告知快遞公司郵寄物品的價值是決定后續賠償的關鍵。”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職律師郭自芳表示,當下快遞被寄丟的案例很多,盡管有郵政法的約束,但是快遞公司的保價服務往往也存在一些不公平性。因此,快遞企業也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不同類型保價服務的賠付范圍,以便消費者做出選擇。
如何避免高價值物品在寄件時丟失、損壞或快遞企業僅賠付小額保費這一類情況?
郭自芳提到,一方面,消費者在購買手機、電腦、首飾等高價值產品時,可以選擇在線下購買;另一方面,快遞企業提升保價服務費和賠付率,開拓一些針對高價值物品的郵寄服務,但是遺憾的是目前市場上尚未有此類服務出現。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露 見習記者:周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