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在南寧市街頭,“綠色號牌”的汽車日漸增多,新能源汽車正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新選擇,對城市充電設施的建設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加快推動我區居民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規范充電設施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廣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多部門制定了《廣西居民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2022年9月在廣西南寧舉辦的第19屆中國—東盟博覽會新增新能源汽車展區
(資料圖片)
裝哪些:“公用樁”和“自用樁”
《征求意見稿》涵蓋了新建小區、既有小區兩種類型。
針對新建小區,堅決落實國家對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當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充電設施配建比例要求納入規劃設計和整體工程驗收范疇,在新建住宅小區規劃條件設置、施工圖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
在既有小區,《征求意見稿》提出,推進既有小區充電設施改造。區分不同車位類型,在公共區域建設供全體業主使用的公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公用樁),在固定車位建設供居民個人使用的自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自用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既有小區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誰來建:“統建統管”和“自建自管”
在建設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區分不同小區類型和充電設施類型,按照不同方式推進建設、強化管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推進既有小區充電設施改造
對于既有小區公用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實施計劃和居民需求,結合既有小區公用樁情況制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引導充電運營商按照“統建統管”“統建統營”原則建設運營居民小區充電設施,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
而針對既有小區自用樁,對居民自行建設、自行管理、自行負責(以下簡稱“自建自管”)的自用樁,支持充電運營商在與居民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按照“統建統管”模式開展干線電纜等供電設施改造,提供自用樁安裝與維護管理一體化服務,采取市場化方式收取服務費用。
新建小區配建樁則擬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電力管溝、變壓器容量預留,低壓主干線、配電箱安裝到位并預留接口)。小區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必須確定符合資質條件的充電運營商或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維護管理充電設施,保證充電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怎么裝:明確安裝條件及流程
《征求意見稿》對既有小區公用樁、自用樁等建設安裝條件、安裝流程以及責任主體進行了明確。既有小區建設公用樁、自用樁須符合車位條件、電力容量、消防設施的相應條件。其中,自用樁的建設管理流程包括準備材料、報裝申請、現場查勘、施工建設、裝表接電、運營維護等過程。
▲《征求意見稿》對既有小區公用樁、自用樁責任主體進行了明確
如何管:“誰所有,誰負責”
在安全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按照“誰所有,誰負責”原則,居民自用充電設施由所有權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充電設施生產(銷售)企業或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對其承諾質保期內的充電設施質量安全負責;物業服務人應加強日常巡視,協助并監督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履行安全責任;充電運營商負責“統建統管”充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此外,物業服務人應為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區域提供必需的共用消防設施,并設立小區微型消防站,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供電企業要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積極推廣“互聯網+”辦電服務,為運營商和個人業務辦理開辟報裝接電綠色通道,在廣西電網公司承諾服務時限內辦理相關業務。
來源:南寧晚報·南寧寶客戶端 記者 韓沛/文 賴有光/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