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資料圖】
桂林市人民政府發布
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官網截圖
當前,我市天氣持續高溫干旱,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警、火情多發頻發,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堅決防范遏制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桂林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舉報。舉報電話:110、12350。
五、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5日起施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來源|桂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