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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事偷配鑰匙,潛入女同事家中偷安攝像頭,期間還多次潛入為攝像頭充電,偷錄的視頻達300余條。11月10日,南都記者從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這一案件,法院認為,男同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
據悉,被告人張某和王女士是同事關系。2021年3月,張某借用王女士的公交卡,看到公交卡上掛有她的家門鑰匙后,心生歹意,偷配了一把。后來,張某又在網上購買了兩個微型攝像頭,趁王女士上班期間,用偷配的鑰匙開鎖進入王女士家中,將兩個微型攝像頭分別安裝在主臥床頭一側與主臥衛生間的洗手臺下方,用手機App遠程連接微型攝像頭,偷窺并錄制王女士的隱私視頻,期間他還多次進入王女士家中為微型攝像頭充電。
2021年8月中旬,王女士在公司聚餐時談及,她發現有人進入過自己家中,還發現了微型攝像頭的問題。后來,她將攝像頭取下,放在了茶幾上。張某隨即再次進入王女士家中,將攝像頭取走。此后,王女士更換了鎖芯。
2021年9月,張某以借用指甲剪為借口,拿到了與指甲剪掛在一起的王女士更換后的家門鑰匙,再次偷配。當他又一次開鎖進入王女士家中,意圖安裝微型攝像頭時,被與王女士同住的沈女士發現并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在張某的雙肩背包中,查獲兩個無線微型攝像頭及偷配的家門鑰匙,并從其手機內查獲300余條被害人王女士的隱私視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張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通過安裝攝像頭形式偷窺并錄制他人隱私,偷錄的視頻達300余條,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依據《刑法》之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侵入”指的是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而進入他人住宅。最終,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9個月,扣押在案的微型攝像頭2個、鑰匙1串、作案手機1部予以沒收,由扣押的公安機關負責處理。
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南都記者 方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