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需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了。昨日,長沙縣召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進會。
據介紹,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正式全面啟動實施。改革后,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在編制內的工作人員,與企業城鎮從業人員一起,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意味著全縣1萬多名“體制內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長沙縣從2016年12月正式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制度,并按文件規定征繳2016年度全年的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從2017年1月起,對已完成數據采集且納入新制度范圍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按繳費工資基數和項目及繳費比例(養老保險費單位部分20%,個人部分8%;職業年金單位部分8%,個人部分4%)進行征繳。
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規范后的津貼補貼+統一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統一的津貼補貼。
“目前看,公務員領到手的工資會有所減少,但實際上這筆錢還是自己的,只是暫時存入個人帳戶,放在養老保險基金‘大池’里,待退休后再依照政策按月發放。”縣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長沙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國良出席會議。(記者 楊婧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