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是一年一度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各保險機構也將當天視為公眾了解保險產品及保險行業的窗口期,不少保險公司開展了7·8保險宣傳日系列活動。
其中,前海人壽響應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活動號召,開展了金融保險知識普及活動聚焦“防范非法集資”“保險反欺詐”等主題活動。平安產險也聯合平安人壽在廣州舉行“不忘初心,守護美好”主題活動。
國內商業健康險起步較晚,但近些年發展迅速,稱得上是目前保險行業增速最快的板塊。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20年全年,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達8173億元,同比增長15.67%。2012年以來,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規模增長已接近10倍。
在居民健康意識的提高的情形下,商業健康險已成為國內第二險種,2025年規模有望達到2萬億。但快速的發展掩蓋不住國內健康險固有的問題,一位保險公司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雖然增長勢頭迅速,但由于國內健康保險市場發展起步較晚,目前還處在初級階段,業內存在專業化水平低、市場非理性競爭、風險控制難等問題。”
國內健康險發展相對滯后
中國的健康險發展相比于一些西方國家和東南亞國家起步較晚。在中國的健康險中,以重疾險舉例,1995年重疾險正式引入中國;而英國在1987年引入重疾險,美國在1988年引入重疾險,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以及泰國則是在1989年引入該險種。
對于中國來說,健康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重疾險的發展在2001年至2006年屬于快速發展階段;2007年至2012年進入行業規范發展階段;2013年至今處于市場多樣化發展階段。
經歷了快速發展期、行業規范發展階段,如今進入到市場多樣化發展階段,中國的重疾險、甚至是健康險仍在占醫療費用中總比重、政府的政策支持、健康事業產業化、形成健康領域產業鏈、健康管理的加強建設以及產品的開發創新方面與一些西方國家有較大差距。
根據產業信息網數據顯示,目前國內健康險賠付支出占醫療費用總支出的比重在3%左右,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從全球商業健康險發展較為成熟的發達國家來看,以商業健康保險為醫療保障體系主體的美國,這一比重數據在40%左右;而在醫療保障體系以社會醫療保險或政府保障為主體的歐洲發達國家,健康險賠付支出通常占到醫療費用總支出的10%左右。
在中國,健康險預計在未來將占到國內醫療費用總支出的20%左右。2020年初,由銀保監會等13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完善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研究擴大稅優健康保險產品范圍,鼓勵保險機構提供醫療、疾病、照護、生育等綜合保障服務。
《意見》明確的稅優方向將成為國家健康險稅收政策的未來方向。由于健康險聯系保險人、投保人及醫療機構三方關系,且在核實疾病的過程中存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緣于經營風險的特殊性,國際上各國對于健康險都給予稅收減免政策。我國在這方面的營業稅稅率還較高,稅基還較大,在稅率、稅基設計上將健康險給予適當優惠成為政府健康險政策的未來選項,這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健康險領域的向好發展。
為了促進商業健康險的購買,美國政府對于特定健康險的保費施行稅收扣減政策。這對于需要改善醫療費用支出結構的我國來說存在借鑒意義。目前,我國商保地位較低,針對亞健康人群的保險產品仍然較少,未來隨著健康險面向人群的擴大和精細化產品增加,國內健康險保費收入有望持續高速提升,因此在保費稅收扣減政策方面仍有發揮空間。
眼下,我國的健康機構、醫院作為產業鏈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正在經歷著數字化的轉型,大數據、云平臺成為聯系保險人、投保人以及醫院的重要數據渠道。前海人壽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該機構已成功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面向客戶與面向代理人相結合、自助與遠程相結合”的全方位、多選擇的運營服務窗口,通過保險信息化管理技術為客戶提供更智慧便捷的服務體驗。
另外,國內基于科技與互聯網的醫療診療平臺頻出,各類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社區醫院、體檢中心、養老機構機構特征逐漸差異化、聚焦化,機構結構更趨成熟。可見,健康險領域在蓬勃發展的健康管理市場中迎來新機遇,未來在該領域開疆拓土的潛力巨大。
短期健康險續保難
健康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而短期健康保險則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但有些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宣傳中卻大量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誤導消費者的字眼。
今年4-5月,短期健康險停售潮發生,其中涉及保險公司拒不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等保險糾紛及短期健康險續保難等問題。
通常來講,如果被保險人在購買短期健康險后一年內患病,保險公司一般會進行賠付處理。但保險公司在了解到被保險人的患病信息,尤其是患有大病與頑疾的疾病信息后,通常受到盈利損失方面的考慮,保險公司在第二年往往會提高投保金額,或者出現常常產生保險糾紛甚至上訴法庭的拒保行為。
投保人往往根據疾病及風險的特點與性質決定是否投保短期健康險而非其它保險品種,然而保險公司針對短期健康險的“選擇性續保”打破投保人對續保的要求,顯然是對不少投保人形成了困擾和權益的侵犯。
2021年初,我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有關。《通知》提到: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的,應當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表述為“不保證續保”條款。不保證續保條款中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第一,本產品保險期間為一年(或不超過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本產品,并經保險人同意,交納保險費,獲得新的保險合同。
第二,保險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
在費率方面,《通知》明確說明: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醫療費用實際發生水平、理賠經驗數據等因素,合理確定短期健康保險產品費率、免賠額、賠付比例和保險金額等,不得設定嚴重背離理賠經驗數據基礎的、虛高的保險金額。
這次監管對一年期非保證續保健康險的續保新規,讓消費者對一年期非保證續保百萬醫療險的認知回歸本質。于是,未來消費者在選擇保險服務時也會更偏向于大公司或者有龐大銷量的產品。
雖然《通知》已對相關爭議問題提出了明確指示,規范了整個市場,但抓住問題與糾紛的本質來解決問題也許更為“治本”。前述保險公司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保險公司在健康險業務方面,要對消費者的利益負責到底,這不僅是給自身樹立品牌形象,也能讓公司得到更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沒有能力長期經營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會陸續被市場淘汰,有能力堅持下去的產品自然會成為消費者的選擇,這不僅讓產品形成正向循環,也能給消費者提供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