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保險保障基金的積極作用、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1月29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6日。
保險保障基金是指在一定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風險救助基金。保險公司破產后保險保障基金可提供救助。
《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財產保險、短期健康保險、短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保單利益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經營有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長期健康保險合同、長期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和年金保險合同,必須依法轉讓給其他經營有相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相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或特定機構接收。在救助金額方面,人壽保險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后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涉及萬能保險和投資連接保險的,另行規定。
記者注意到,相較2008年頒布施行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共七章40條,增加了4條,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將固定費率調整為基準費率加風險差別費率、建立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保障基金之間的融通機制、強化對違反辦法規定的法律責任等。
1月26日,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召開了2022年度工作會議。會議通報,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險保障基金余額1829.98億元(匯算清繳前),其中財產險基金1130.89億元,占61.8%;人身險基金699.09億元,占38.2%。(記者聶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