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銀保監復〔2022〕5號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
你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關于對夏輝境進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黔太保壽〔2022〕4號)收悉。經審查,夏輝境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特此批復。
安順銀保監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