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14日電 14日,北京市銀保監局網站披露《關于進一步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作用加強中小微外貿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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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
(一)各銀行、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應當統一思想認識、保持戰略定力,高度重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風險緩釋和融資增信功能。深刻認識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業務的重大意義,遵循市場化原則,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強銀保合作,共同做好中小微外貿企業金融服務。
(二)本通知所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是指出口貨物或提供服務的境內出口商,在中國信保辦理了出口信用保險后,將保險項下權益轉讓至銀行,銀行基于出口信用保險的風險保障,為出口企業提供的資金融通服務。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是幫助企業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有效手段,也是積極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
二是加強銀保合作,提升服務質效。
(三)探索完善業務模式。各銀行、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應立足市場實際需求,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便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合作模式。理順業務流程,擴大業務覆蓋面,暢通理賠和風險處置通道,降低業務風險。
(四)加強信息共享。充分發揮中國信保在國別風險、海外買方風險資信調查方面的優勢,為銀行甄選項目、防范風險提供便利。各銀行、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應加強海外資信調查、理賠數據、貸款分類、貸后(保后)管理等風險管控數據信息共享。通過優化完善信息交互平臺、合作開展貸后(保后)管理等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業務辦理效率,提升合作質效和中小微外貿企業金融服務水平。
三是明確銀保權責,強化責任意識。
(五)加強宣介引導。各銀行、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要強化責任意識,通過營業網點、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主動加大保單融資業務的宣傳推廣力度。及時傳導支持外貿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質押項下融資的貼息等惠企政策,引導企業用足用好各項支持政策,切實幫助中小微外貿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六)優化承保理賠。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應切實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作用,探索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承保和理賠條件,采取有效措施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效率,助力銀行做好融資業務管理。
(七)優化融資服務。各銀行應創新保單融資產品和服務,制定差異化優惠政策,優化信貸業務流程;通過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提高融資便利性。各銀行應采取適當方式對保單融資業務予以正向激勵。
四是提高數據質量,加強風險防控。
(八)加強風險管控。各銀行機構應落實信用風險防控要求,加強業務風險識別和監測。通過建立完善銀保合作機制、完善信貸管理措施和國別風險防控手段,提高風險應對處置能力。
(九)加強信息報送。各銀行和中國信保在京營業機構應加快落實本通知相關要求。各銀行開展保單融資業務的,應按照附表要求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報送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業務相關數據。(中新經緯APP)
編輯: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