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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對于《管理辦法》體現出的新特點、新要求,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遵循同類業務、同類主體統一標準原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一是統一同類金融業務的監管標準,將對銀行業機構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的要求,擴展適用至保險公司。二是統一線下和線上業務監管要求,將禁止第三方機構在營業網點以保險機構名義推介或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要求,擴展適用至自營網絡平臺;將未經消費者授權同意不得傳遞其個人信息的要求,擴展適用至互聯網平臺。三是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追責處罰力度。《管理辦法》對于保險機構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造成惡劣影響等情形的行為,除有關責任人員外,還要追究相關董事及高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