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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對于《管理辦法》體現出的新特點、新要求,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規范保險機構個人信息處理行為,使行業在充分發揮數據價值的同時切實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辦法》對保險機構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實施全流程分級分類管控提出了要求。同時,對實踐中常見的典型問題,針對性設立個人信息處理行為規范,包括:不得采取變相強制、違規購買等不正當方式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書面形式征求消費者個人信息處理同意時應當以醒目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明示與消費者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不得在線上渠道設置默認同意的選項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授權;遵循權責對應、最小必要原則設置個人信息處理相關系統權限;禁止從業人員違規查詢、下載、復制、存儲、篡改消費者個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