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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歲老人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為贍養起訴“五子一女”,快來看看,濟南法院如何審理這起案件。
據介紹,劉婆婆生于1925年,已將近百歲,和丈夫育有五子一女。現如今,劉婆婆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也沒有住房,六個子女為贍養問題相互推諉,其飲食起居無法得到保障。
萬般無奈,劉婆婆一紙訴狀將六個子女告到章丘區法院,要求判令她的子女們履行贍養義務:這時她最大的兒子已將近八十周歲,最小的兒子也已是六十多的老人。
法庭上,六個子女都向法官陳述自家的實際困難,要么是自己年齡偏大,家庭困難,要么是覺得自己母親對子女有偏心。案件承辦法官在了解了每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心理后,耐心做了各方的調解工作,最終六個子女達成一致,每個子女輪流將劉婆婆接到自己家中贍養一個月,照料飲食起居,醫療費由六個子女均擔。
法官釋法
審理此案的民事審判一庭法官栗偉昭表示,“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父母是每一位子女應盡的義務,我國《民法典》也規定了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義務。劉婆婆的六個子女雖各有各的困難,但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我國的憲法也對贍養父母進行了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子女應趁老人還在世時及時行孝,把溫暖送給父母,讓老人安享晚年,讓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源遠傳承!
新黃河記者:陳彤彤
編輯:劉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