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社會學教授阿瑟·布魯克斯3月24日在美國《大西洋》月刊網站上發表文章稱,享受會帶給人努力感、前進感和成就感,所以應該選擇享受而不是享樂。全文摘編如下:
在希臘神話中,愛神厄洛斯與普緒喀的女兒名叫赫多涅(Hedone)。她是一個半神半人精靈,關于她沒有什么神話傳說,人們只知道她是希臘神話中的享樂女神,這是她對人類的恩賜。然而,這種恩賜也是一種詛咒。在羅馬神話中,赫多涅的名字叫沃路普塔斯(Voluptas),古羅馬著名政治家、哲學家西塞羅認為,她代表“惡毒與非自然”,因為她“壓倒了自然本能”。
這與我們今天對享樂的認識不同。享樂可以是一種福利,也可以是一種負擔,這取決于我們與它的關系。它可以給勞苦奔波的日子增添樂趣,也可能讓我們虛度光陰。咖啡因等輕度興奮劑帶來的快感可能是無害、甚至有益的,但安非他命帶來的快感卻有可能致命。
這給追求幸福的人們帶來一個難題,既要防止清教徒主義,又要避免放縱,這導致了一種可怕的適可而止法則,大體上可以理解為,當一個派對漸入佳境時,你就必須馬上離開。幸運的是,我們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難題:留在派對,不要讓它發展到失控,選擇去享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