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數據,截至2021年底,累計召回汽車9130萬輛,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子電器、發動機等總成。
市場監管總局近年來堅持深化改革和強化監管一體推進,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規范和標準,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和安全評估。
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汽車市場,機動車碳排放量對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具有重要影響。為了降低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帶來的空氣污染,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制定并發布了《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1年底,針對部分車型曲軸箱強制通風裝置、還原劑儲液箱、三元催化反應器、車載自動診斷系統OBD等重點排放零部件加強監管,共召回車輛144萬輛。
截至2021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784萬輛,占汽車總量的2.6%。車輛動力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制造與設計缺陷、機械損傷、高溫、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為此,市場監管總局建立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協作網,制修訂《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相關標準規范,加強新能源汽車共性安全問題研究。到目前,累計召回新能源汽車229次,涉及車輛198萬輛。
據統計,99.9%的汽車召回和50%以上的電子電器產品召回,都是產品符合標準但經使用后發現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這需要企業在設計、生產及售后服務等環節持續進行技術改進與質量提升。(郭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