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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最長多久開庭審理
聚眾斗毆最長三個月內審理。從受理之日,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找法網提醒您,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二、聚眾斗毆罪最少判多久
聚眾斗毆罪最少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斗毆的;
2.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聚眾斗毆刑事拘留一般是多久
聚眾斗毆刑事拘留一般是七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能被拘留三十七日。找法網提醒您,聚眾斗毆,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