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正式發布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此舉意味著數據將作為資產被納入會計報表,從而有助于推動數據要素資產化,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已經上升為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目前,有關各方也在積極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對數據資源是否可以作為資產確認、作為哪類資產確認和計量,以及如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等相關會計問題,市場頗為關注。這也是數據要素進行市場化流通、投融資等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入表”正是在這個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以后,數據要素在確權、定價、交易流通、收益分配、融資等方面的配套措施還會陸續推出。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暫行規定》的出臺將為后續數據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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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發布,這是第一份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文件。在這份文件中,數據要素成為繼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之后的第五大要素。隨著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數據要素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愈發重要,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第一生產要素。
要真正發揮數據要素的關鍵性作用,首要是要把數據要素資產化、市場化、流通化。當前,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的頂層設計步伐正在加快,上述《暫行規定》的出臺就是具體表現。地方上數據交易市場也在不斷建立和完善。
21日,上海數據交易所發布了“數據要素市場繁榮計劃”,鼓勵措施包括首次登記掛牌補貼、數據產品交易示范補貼、優質數商培育補貼等。此前的7月份,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布《廣州市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及推動數據要素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核算體系。
面對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前景,作為企業主體應從中找到發展的良機。
隨著數據資產“入表”開啟,通信、金融、政務等數據富集區預計會最先受益,但其他中小企業也并不是沒有機會。我國具有超大規模市場、海量數據資源、豐富應用場景等多重優勢,數字經濟發展具有廣闊空間。隨著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進程加快,數據要素對于企業創造價值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
有兩個機會應該注意抓取。一是,數據資產入表,將會為企業帶來大幅度的資產增值,從而為其融資發展等提供基礎。二是,這個機會是“普惠制”,也就是所有的企業主體都可以分享這塊“蛋糕”。今后在聚焦數字產業化戰略前沿,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推動數字產業集群發展,發揮領軍企業龍頭帶動作用的同時,也要促進大中小企業的協作。
日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2023~2025年,擬分三批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定額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業在努力實現數字化轉型的同時,要有自己的創新,要形成具有資產化的數字成果。這樣不但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的提升,也會為將來發展提供路徑。
《暫行規定》的實施有助于推動數據要素資產化,發揮數據要素價值,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將有助于加強企業數據資源管理,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也為后續數據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礎。
為此,既需要加強頂層政策設計,也需要加強數據要素流通市場體系建設,更重要的是市場主體需要充分參與進來,不斷生產出可以資產化的數據產品,為推動數據要素資產化提供源源不斷的“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