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汪青 隨著上市保險公司2021年年報相繼披露,4月1日記者梳理中國太保等五家保險公司財報發現,當前壽險業務仍處于艱難轉型期,壽險代理人數量銳減超百萬,新業務價值下滑。
對此,業內分析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保險代理人的銳減,不能單從數量上來分析,而要從行業自身發展、監管趨嚴等多個維度去思考。隨著科技進步,保險公司此前依賴的“人海戰術”正在失靈,壽險改革步入深水區。
五家上市險企代理人銳減超百萬
根據中國人壽、中國人保(601319)、中國平安(601318)、中國太保和新華保險在內的保險公司財報顯示,隨著保險代理人數量的持續減少。
同時,保險公司新業務價值也在下滑。一般而言,新業務價值就是壽險公司每年銷售新保單的利潤,反映一家壽險公司經營能力和業務拓展銷售水平。
中國人壽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其總銷售人力約89萬人,同比減少56.8萬人。其中,個險銷售人力為82萬人,較2020年末的137.8萬人減少55.8萬人,降幅達40.49%。
此外,中國人壽一年新業務價值也在下滑。2021年中國人壽實現新業務價值447.8億元,同比下降23.3%。其中,個險板塊實現新業務價值429.45億元,同比下降25.5%。
中國人保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大個險”營銷員為18.59萬人,相較于2020年減少22.83萬人,同比降低55.11%。與此同時,一年新業務價值同比下降40.6%,人保健康一年新業務價值同比增長8.8%。
中國平安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壽險代理人數量繼續下降為60.03萬,較2020年底減少42.35萬人,降幅為41.4%。此外,代理人渠道新業務價值310.76億,下降27.6%,這也是公司新業務價值第二年下降;代理人月收入5758元,下降0.6%。
中國太保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太保壽險月均保險營銷員為53.5萬人,同比下降29.9%。與此同時,太保壽險的新業務價值134.12億元,同比下降24.8%。
新華保險年報顯示,其個險營銷員人力38.9萬人,同比減少21.7萬人,月均合格人力9.1萬人,同比減少28.9%;月均合格率19.1%,同比下降4.7個百分點;月均人均綜合產能2725元,同比提高4.1%。
與此同時,2021年新華保險新業務價值59.8億元,同比降34.9%;新業務價值率12.9%,同比減少6.8個百分點。其中,個險渠道新業務價值57.8億元,同比降35.7%,個險新業務價值率下滑11.4百分點至31.3%。
基于此,可以看出目前壽險行業轉型仍處于承壓期。
對此,新華保險副總裁李源在業績發布會上表示,個險轉型承壓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疫情反復;二是個險營銷員多年累積下來的頑疾越顯突出,導致個險渠道受到沖擊,可謂“一夜撞墻”;三是監管部門對行業提出嚴厲要求。
太保壽險總經理蔡強直言,太保壽險職業營銷員的轉型,第一個就是不再考核人頭數。從監管部門的報告里面能看到,各家險企的人頭數都在大幅下滑,這不是太保壽險關心的,太保壽險關心的是核心人力。
對于新業務價值下降,新華保險副總裁、總精算師兼董事會秘書龔興峰在業績發布會上認為,具有行業普遍性,很難獨善其身。如果就價值率論價值率,銷售短期產品業務價值率必然會下降,但從公司的角度上來講,更愿意看整體價值率以及如何保證其穩定提升。
“人海戰術”失靈 轉型步入深水區
實際上,上市保險公司代理人數量持續減少,只是行業的一個縮影。
據2月23日銀保監會披露的2021年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情況通報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保險公司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執業登記的銷售人員641.9萬人。其中,保險代理人590.7萬人。相比較2020年843.8萬的保險代理人,一年減少了252.1萬人,同比下降29.9%。
對此,財經評論員譚浩俊對記者表示,保險代理人數量銳減并非是壞事,這也是保險行業由此前粗放模式向精細化深耕的轉變。保險公司想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保險代理人制度就需要不斷完善,保險代理人的整體素質也需要不斷提升。
“保險代理人本身應該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畢竟會包括醫藥、金融等多方面的知識,如何將保險產品中晦澀難懂的內容準確傳遞給消費者,需要很強的溝通和學習能力。目前看來,保險代理人規模仍有減少空間,最終會趨于穩定。”譚浩俊說。
普華永道會計師楊豐禹在接受經濟觀察網采訪時亦認為,隨著數字化時代的到來,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保險代理人帶來空前的競爭壓力。而保險行業過去長期依賴的“人海戰術”已經失靈,從目前上市保險公司財報披露的保費增速以及新單增量等均可發現。
從業者良莠不齊,導致銷售誤導事件時有發生,行業亂象也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了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概念,將保險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損失勘查、理賠等業務的人員納入本規定,對其行為作出約束,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相應的罰,并首次提出了“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概念。
2021年4月,銀保監會又發布《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其中,重點治理人員管理弄虛作假、松散失序等行為。
隨著近些年監管部門對保險行業各環節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大,相關罰單也屢見不鮮。
根據此前普華永道發布的《2021年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分析》報告顯示,2021年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開出2020張保險業監管罰單,共涉及299家保險機構,罰單總金額約為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