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銀保監復〔2022〕53號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關于撤銷7家營銷服務部的請示》(國壽人險冀發〔2022〕129號)收悉。依據《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程》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同意撤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縣支公司梁格莊鎮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縣支公司凌云冊鄉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公司東仙坡鎮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公司東城坊鎮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曲陽縣羊平鎮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陽支公司辛莊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蠡縣支公司南莊鎮李崗營銷服務部。
二、該7家機構撤銷后,你公司不得再以原機構的名義辦理業務,并要妥善處理機構撤銷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實保證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應按照《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進行公告。
四、你公司應自批復之日起15日內將上述機構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上繳我分局,并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此復。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