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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
(圖片來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官方網站)
《扶持辦法》明確,扶持對象包含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銀行、保險、證券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及后臺服務機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基金銷售、貨幣兌換等其他持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小額貸款等地方金融組織及其配套服務機構,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經認定的其他類金融機構等。
《扶持辦法》提到,對合作區成立后首次注冊或者遷入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其他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對在合作區成立后首次注冊或者遷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經申請可按以下規定分別給予一次性落戶扶持。
其中,保險公司二、三級(省級分公司、地市級中心支公司)分支機構分別按500萬元和100萬元給予扶持;保險代理、保險經紀法人機構實收資本5000萬元以上、不滿8000萬元的,給予300萬元扶持;實收資本8000萬元以上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實收資本不滿5000萬元的,按本條第五項規定執行。
(圖片來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