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1月22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浙江省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積極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的浙里惠民保投保和賠付機制,并探索試點地區將長期護理保障、生育保障等納入浙里惠民保的賠付范圍。官方解讀表示,要統一全省“浙里惠民保”制度框架和基本政策,穩步提升統籌層次,力爭用兩年時間,到2024年底前實現省級統籌。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慧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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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浙江省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積極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的浙里惠民保投保和賠付機制,并探索試點地區將長期護理保障、生育保障等納入浙里惠民保的賠付范圍。官方解讀表示,要統一全省“浙里惠民保”制度框架和基本政策,穩步提升統籌層次,力爭用兩年時間,到2024年底前實現省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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