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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姜鑫 實習記者 杜馬瑞虹 2023年6月30日起,一年期以上保險產品信息披露將會迎來新規范。
1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首次提出要求保險公司披露分紅實現率指標,同時取消高、中、低三檔演示利率表述,調低演示利率水平,同時,調整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為兩檔演示,并調低演示利率水平。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信披要求一方面與市場利率長期走低趨勢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導行業關注自身利差損風險的同時,合理引導保險消費者預期。
據了解,在其他保險市場,萬能險、分紅險產品均會披露分紅實現率,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學習借鑒國際監管經驗,要求保險公司披露分紅型產品的紅利實現率,有助于提升分紅型保險的透明度,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和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險。2022年11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了《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規則》結合最新監管實踐,對不同設計類型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要求進行重新梳理并細化。
除此之外,一年期以上人身險產品還需要進行哪些信披呢?
《規則》明確了保險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應當按照設計類型,對產品宣傳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內容進行詳細披露,充分揭示產品的長期屬性和各類風險特征,并明示交費方式、退保損失等產品關鍵內容。同時,明確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均應制定產品說明書。
分紅型產品信息披露方面,《規則》明確了分紅型人身保險產品的產品說明書、公開披露信息、紅利通知、回訪等方面要求。同時,首次提出要求保險公司披露分紅實現率指標。萬能型產品信息披露則明確了萬能型人身保險產品的產品說明書、公開披露信息、交費提示、保單狀態報告、回訪等方面要求。投資連結型產品信息披露方面,明確了投資連結型人身保險產品的產品說明書、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公開披露信息、投資賬戶公告、保單狀態報告、回訪等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