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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貴陽市一家知名土地開發公司因被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管理,無法獲得土地競標資格。
該公司自2006年成立,主要開展土地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專業性技術咨詢和設計服務,多次為大型企業開展規劃設計工作,有一定知名度。
據了解,2021年度該公司收受與實際經營不符的發票100萬元,并將其作為經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經貴陽市稅務局稽查局調查取證,依法認定其收受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違法事實,并按照《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的規定,將該公司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管理范圍并對社會公布,故其受到多部門的聯合懲戒。
面對如今競標“受限”的境遇,該公司負責人后悔不已,多次向主管稅務部門表示,將充分汲取教訓,今后依法依規經營納稅。
根據《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的要求,除虛開發票的情形會被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管理外,納稅人偷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等情形,都將被納入其中。而一旦成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除涉案企業、相關人員信息和稅務處理處罰情況等會被對社會公布外,還將受到企業納稅信用等級直接評定為D級,以及有關部門的聯合懲戒,進而企業貸款融資、參加招投標等都會受限。
近三年來,貴陽市稅務局稽查局共依法確定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1628戶。《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的實施,無疑給失信納稅人戴上了“緊箍”。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余昌旭
編輯 申川
二審 馮倩
三審 顧海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