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4日《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政策)正式印發以來,全國范圍內,落實“雙減”工作要求的步伐正在不斷邁進中,校內、校外教育生態迎來巨大變化與革新。在此背景之下,提出已久的“教師輪崗制”再度進入討論視野。專家認為,對于作為提升校內服務質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舉措之一的“教師輪崗制”,發揮實效還需建立健全激勵保障長效機制。
多地推行“教師輪崗制”
近日,“雙減”工作推進試點城市之一的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執行“雙減”政策的具體措施。其中一條引人注目:暑假期間,北京很多優秀校長、骨干教師、特級教師等進行了區域內的合理流動。新學期開始之后,學生們不論在哪個學校,都有機會見到更多優秀的老師,享受到更優質的課程和教育服務。
此舉是北京落實“雙減”工作要求,促進校內服務提質增效的舉措之一,通過干部教師跨校、跨學區流動的“教師輪崗制”來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從而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無獨有偶,7月30日,深圳公布《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教育方面也明確提出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健全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機制。
同樣,今年1月,上海也決定在奉賢、松江和浦東三個區試點推行“教師輪崗制”,要求新聘特級校長、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不低于20%左右的人員流動到鄉村學校或公辦初中強校工程實驗學校支教三年,并且每位教師10年內須有規定的流動記錄。
助力“雙減”政策落實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課外培訓熱、擇校熱等現象的根源還是在于基礎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通過干部教師輪崗來平衡和提升各學校的教育資源與水平,可以起到減少家長焦慮和課外補習需求的作用。
“為什么家長對校外培訓的需求這么大,很大程度上是認為光靠校內教育無法應對升學壓力,特別是孩子在一般學校或薄弱學校就讀的家長。如果能夠保證各個學校間的師資水平和教育質量基本均衡,家長們的焦慮和培訓需求會大為降低。”一位從業五年的校外培訓老師對記者說道。
實際上,教師輪崗制度在我國并非一個新生事物。早在2014年8月,教育部等三部門就發布《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規定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都已經出臺專門的政策文件,義務教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已初步實現。
發揮實效還需長效機制
不過,相對于教師輪崗制度在各地的制度化落地,從現實中依舊熱度不減的擇校現象中可以看出,被“寄予眾望”的教師輪崗制度的實際效果還有待提高。
有學者在研究中指明,教師輪崗制度作為一項國家政策,本身具備一定的剛性特質,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規定中小學校長、教師參與崗位流動的年限和程序。但是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又具有隨意性,某些輪崗政策的推行流于形式,甚至有一些優質學校為了維護利益,只是將一些能力一般的教師派出輪崗以保障本校的教育實力,無法實現“教師輪崗制”的目的。
除此之外,教師輪崗也面臨一些現實困難,例如因流動到薄弱學校對教師自身業務評估評價帶來的影響,以及通勤、住房等問題,致使優秀教師向薄弱學校流動的意愿受到影響。
對此,山東省泰山教育創新研究院院長王清林建議,要建立健全針對教師輪崗的激勵保障長效機制。一方面建立有利于薄弱學校教師的評價體系,如教師在參加職稱評審、工資待遇、職務職級晉升等方面,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作為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在交通補貼、周轉房安排等方面給予薄弱學校教師以傾斜,提高教師流動的積極性,從而有效促進教師輪崗制度的落實和發揮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