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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國銀保監會制定并發布了《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為進一步推動全行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全面規范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行為,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此《辦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保險公司作為產品信息披露的主體,應當將產品的條款、費率、現金價值全表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信息進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對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
《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完善內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機制,披露材料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保險公司不得授權或委托個人保險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險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辦法》明確,保險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責任。同時,也明確了違反本辦法對保險機構和相關責任人可采取的監管措施和處罰舉措。
《辦法》要求,保險產品的費率表和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現金價值全表首次作為產品信息披露材料主動公開。銀保監會認為,產品費率和產品現金價值作為產品的重要信息,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公開披露有利于消費者更全面地了解保險產品信息,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促使保險公司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銀保監會也正在同步研究制定《關于印發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通知》,對不同設計類型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要求進行重新梳理并細化,以便消費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險產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費者更好的選擇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