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涂穎浩 每經編輯 廖丹
12月30日,聯化科技(002250)(SZ002250,股價15.5元,市值143億元)發布一則《關于簽訂營業中斷保險賠償協議書的公告》稱,2019年3月21日公司位于江蘇鹽城的子公司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聯化科技(鹽城)有限公司受園區其他公司事故影響臨時停產。根據《賠償協議書》,保險公司確認合計賠付公司營業中斷保險賠款3.18億元。據悉,上述理賠款將計入公司2022年度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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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中斷險”是企業財產保險的一個附加險種,擴展承保企業因保險事故發生所導致的利潤減少等間接損失。《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營業中斷險在我國仍屬新興保險,投保行業集中在物流、國際酒店等國際企業,市場普及度還遠遠不足,作為企財險的一種附加險種,整體保費也尚未形成規模。
根據英國保險協會估計,僅疫情剛暴發的2020年,英國保險業因為營業中斷保險賠付了至少20億英鎊。“同時,一些保險條款將疫情等風險列為除外責任,也引發了不少法律訴訟和社會爭議。”險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浩博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聯合創始人彭桓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樣的爭議在中國相對有限,一是投保企業數量有限,總體保單不多,二是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的營業中斷險產品設計上較為小額,此外在理賠條件設計上也比較嚴格。
營業中斷險能有效減輕企業的經營負擔,消除企業復工顧慮,保障企業經營的穩定性,如今,這一新興險種開始受到市場關注……
一則理賠實例:上市公司獲賠3億
近日,上市公司聯化科技的一則公告透露了一類新興險種的保險理賠實例。
2019年3月21日,聯化科技位于江蘇鹽城的子公司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聯化科技(鹽城)有限公司受園區其他公司事故影響臨時停產。公司發布公告稱,目前,子公司共計20條生產線已恢復生產。
公告還顯示,根據《賠償協議書》,保險公司確認合計賠付公司營業中斷保險賠款3.18億元。經保險雙方協商一致,涉及營業中斷保險賠償責任自保險公司支付上述款項之日起即終結。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經公司財務人員初步確認,上述保險賠款將計入公司2022年度營業外收入,上述數據尚未經審計。
安聯財險全球業務組負責人Volker Muench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營業中斷”之所以會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險,是因為可以觸發該風險的誘因日益增多。從網絡安全事件到市場變革,從自然災害到政治風向轉變,各方面的因素都可能導致“營業中斷”的發生。
根據安聯風險晴雨表,營業中斷是2021年全球最大商業風險,2022年為僅次于網絡安全事件的第二大商業風險。營業中斷是導致全球57%理賠發生的主要因素,也是近年來理賠金額不斷增加的重要因素。
在Volker Muench看來,營業中斷理賠金額在過去一年再創新高,遠遠超過了過去幾年的記錄。這一急劇增長表明,受新冠肺炎疫情、極端天氣以及俄烏沖突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全球企業供應鏈的相互依賴性和復雜性日益增加。
具體來看,相關資料顯示,2021年2月,美國的“德克薩斯州大凍結”事件導致基礎設施大規模中斷,許多公司因大面積停電而被迫臨時關閉。冬季風暴“烏里”造成的前所未有的極低氣溫對供水、運輸、醫療服務等依賴電力的行業產生了極大影響。據估計,該事件造成了150億美元的保險損失。
不到一個月,日本一家半導體工廠發生火災,加劇了全球小型處理器短缺的局面,并通過連鎖反應影響了全球供應鏈,從而影響到汽車和電子行業的生產。由于烏克蘭是重要的零部件供應商,汽車行業在供應鏈問題上同時受到了來自俄烏沖突帶來的雙重打擊。
仍存在市場規模小、投保率低問題
在彭桓看來,營業中斷保險可以有效地分散企業運營風險,消除企業復工顧慮,保障企業經營的穩定性,有助于經濟恢復、穩定?!霸诖鬄拇箅y如疫情、洪水、干旱等特殊情況下,需要政府主導,動員保險公司、再保公司參與共同合作開發,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體系,轉危為機,特別是能幫助中小微企業存活下來?!?/p>
疫情暴發以來,在政府和保險公司的共同推動下,各種覆蓋疫情相關損失的營業中斷險產品陸續上線,保障企業按政府要求停工停產或按政府要求進行隔離,造成企業人員工資、隔離費用、產品毛利潤損失的賠償。
如今年5月,朝陽區政府購買疫情防控復工復產保險,對根據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產的小微服務型企業,可通過所在街鄉和人保財險北京市分公司申請保險賠付,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受影響員工可按每人每天100元、最長21天進行賠付。
近期,新疆銀保監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末,新疆保險行業為130家企業提供受疫情影響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風險保障155億元。
不過就目前來看,營業中斷險仍然存在市場規模小、投保率低的問題。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22年1-10月,財產保險公司實現企業財產保險保費498億元,占財產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的3.97%,相比疫情前2019年占比3.6%并沒有顯著變化,而在這當中“營業中斷險”的占比更是微不足道。彭桓估算,作為企財險的一種附加險種,營業中斷險可能僅有幾個億的保費規模。
疫情暴發至今已近三年,絕大多數服務業企業仍然沒有購買營業中斷險是何原因?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博士生王瀚洋曾在一篇評論中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就單個企業而言,保費相對較高。即使考慮到政府的保費補貼,目前營業中斷險的保費仍然高于企業的支付意愿;二是目前“營業中斷險”對疫情造成的損失,補償金額大多按固定津貼形式,尚未與企業實際損失掛鉤。
比如,一款針對中小企業的“營業中斷險”規定,投保企業若在復工期間出現因店主或員工確診而被政府要求暫停營業,則可獲得最高每天3000元、最長15天的營業中斷保障金。而這樣的賠償期限和賠償金額,顯然無法為復工的企業提供充足的保障。
彭桓在受訪時也指出,企業的投保意愿不足與保費規模小相互作用是一大現實問題。“在沒有足夠大的保費規模支持下,由于保險精算原則,現階段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定價會很謹慎,保障也會不足。而這樣的產品設計無法與企業的營業收入直接掛鉤,對應的費率還非常高,最終導致企業投保意愿不足。”
據了解,在中國,營業中斷保險投保行業集中在物流和國際酒店兩大行業,原因在于國際企業在全球化運行的過程中會做保單結構設計,也有更多的預算納入營業中斷保險責任。
法律糾紛啟示:保險合同是確定權利義務的主要依據
疫情時期,在一些海外保險市場,因為營業中斷賠付巨資的情況不斷上演,也引發了不少法律訴訟和社會爭議。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樣的爭議在中國相對有限,一是投保企業數量有限,總體保單不多,二是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的營業中斷險產品設計上較為小額,此外在理賠條件設計上也比較嚴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揚州邗江法院2022年5月發布文章稱,依法審結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2021年夏天該市一個體商戶秦先生花費幾百元投保了營業中斷險,沒料到商戶所在的家居生活廣場因新冠肺炎疫情被封閉,這家商戶只得中斷營業。
后在申請保險理賠時,遭遇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疫情發生時間早于保單生效之日,不符合保險理賠的條件。一位工作人員甚至質疑,認為秦先生有可能是惡意投保。
法院經審理認為,現有證據表明,原告經營場所內最早確診病例的時間為2021年8月3日,并因政府部門要求被封控管理導致原告營業中斷至次月,該事實符合雙方保險合同中約定的理賠條件,被告理應承擔保險責任。原告主張被告在保險限額內給付保險賠償金86400元(3600元/日×24日),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不難發現,當被保險人出現因疫情被有關部門要求停業等情況,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理賠條件,此時容易出現爭議,導致諸多企業在理賠時遇阻。”該案的承辦法官表示,本案的妥善審理,對于促進營業中斷險有序規范發展,護航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具有重要意義。
“該類保險在國內仍屬新興保險,當被保險人出現因疫情被有關部門要求停業等情況,涉及理賠可能遭到保險公司拒絕。”承辦法官建議,當事人購買保險時要認真閱讀與投保險種有關的書面資料,如保險條款、投保確認書、健康告知書、免責事項等,日后發生糾紛時雙方簽訂的書面保險合同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依據。